功能科产前检查内容及必要性

来源:安康市妇幼保健院 发布时间:2021-08-04 浏览次数:2937次

产前检查是指为妊娠期妇女提供一系列的医疗和护理建议和措施,目的是通过对于孕妇和胎儿的监护及早预防和发现并发症,减少其不良影响,在此期间提供正确的检查手段和医学建议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的关键。

心电图检查 首次产检了解有无心脏病及心脏负担情况。在妊娠32~34周时,由于在孕晚期存在血容量的增加需要了解孕妇的心脏功能的情况,必要时需要进行超声心动图的检查。

图片11.jpg

超声检查 是妊娠期中非常重要的检查项目,在妊娠6~7周时利用超声检查判断是否为宫内妊娠。建议第2次超声检查的时间安排在妊娠11~13周+6天,在确定准确的孕龄同时可以测定胎儿颈部透明层厚度(NT)。妊娠18~24周时进行系统超声(四维)及胎儿心脏检查,此时胎儿各器官的结构和羊水量最适合系统超声检查,全面筛查胎儿有无解剖学畸形,系统地检查胎儿头颅、颜面部、脊柱、心脏、腹部脏器、四肢等结构。妊娠中期染色体异常的超声软指标包括胎儿颈部软组织厚度、胎儿鼻骨缺失或者发育不良、肱骨股骨短小、肠管强回声、心脏结构异常、三尖瓣反流等,通过以上检查可以提高胎儿非整倍体异常的检出率。妊娠30~32周进行第4次超声检查,目的是了解观察胎儿生长发育状况,胎盘位置及胎方位等。妊娠38~40周进行最后一次超声检查,目的是确定胎先露、胎盘及羊水情况、估计胎儿大小。

无异常及特殊情况下,整个孕期按上述阶段检查,但孕期出现腹痛、阴道流血、胎动频繁或减少、胎儿发育异常及胎位不清等,则需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整个孕期内还会做腹部、泌尿系等其它部位的检查,或许有一些孕妇不理解为何要做这些项目。妊娠状态下,肝、肾、心等脏器负担加重,医生需要了解孕期肝肾心功能状态,如存在基础病变需要进一步的检查明确疾病的类型评估妊娠风险。有些妊娠并发症如先兆子痫和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均可以累及肝肾心功能,所以要在问题出现之前防范及干预。



供稿:程瑶,审核:吴冬